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
 首页  学院概况  党建思政  教学工作  学生工作  后勤保卫  校企合作  就业服务  联系我们 
党建思政
 理论学习 
 基层组织 
 纪检统战 
 发展公示 
 关工委 
中共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委员会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实施细则(暂行)
2021-10-20 14:08  

各党支部:

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菠菜资源网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》江海大〔202067号精神,结合菠菜资源网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对菠菜资源网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作以下暂行规定。

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纲领、基本经验、基本要求,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要求,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,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,坚持发展程序和纪律,严格执行大学生党员发展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”制度(发展大学生党员要进行推优投票、发展预备党员投票、预备党员转正投票,推优公示、发展公示、转正公示,部分预备党员转正答辩);坚持慎重发展、均衡发展,按照本科生低年级有党员、高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,及时把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;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。禁止突击发展,反对“关门主义”。

一、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与培养

(一)菠菜资源网年满十八岁的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分子,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,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,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对在高职、中专或专科学校已递交申请书的,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将申请书移交给所在党支部。

(二)对每位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的人,党支部指派专人在一个月内通过个别或集体谈话的形式找其谈话,了解基本情况。在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后,经支部委员会(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,下同)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。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应当采取团组织推优的方式产生人选,由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,并报学院党委备案(无团组织推优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)。在大学生团员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采取投票、公示方式产生,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。对在高职、中专或专科学校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,在入校后一个月内将相关材料递交给所在党支部,经党支部考察认定后,继续进行培养教育,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。

(三)党支部要及时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,对积极分子进行定期考察。培养联系人要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,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,做好培养教育工作,引导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,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情况,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,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其进行一次考察,填入发展党员考察表。

(四)党支部要建立健全递交入党申请书名册,入党积极分子名册、发展党员考察表。党支部每学期要在全面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状况的基础上,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调整,把那些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人及时补充进来,把那些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人调整出去,确保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纯洁性。在每年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前,将递交入党申请书名册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报院党政办公室备案。

(五)要有计划、有针对性地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工作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,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,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、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、纲领、宗旨、组织原则和纪律,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,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,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。

(六)入党积极分子工作、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,应及时报告原单位党组织。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将培养教育等相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党组织。

二、组织发展计划与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
(一)学院党委将根据学校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学生党员指导性计划比例,结合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学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,并将计划数下分到各党支部,对上年度预备党员转正通过率不高的党支部,学院党委将对该党支部学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将作适当的压缩。

(二)各党支部要在每年4月上旬制订出支部年度发展计划。要在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年度发展计划,于每年4月中旬前报院党政办公室。发展计划如有调整,各党支部应于当年9月中旬初将调整计划报学院党政办公室。

(三)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

1、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、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,在听取培养联系人、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院党组织备案后,可列为发展对象。

2、发展对象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,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,也可由党组织指定。受留党察看处分、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,不能做入党介绍人。

3、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:向发展对象解释党的纲领、章程,说明党员的条件、义务和权利;认真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道德品质、工作经历、现实表现等情况,向党组织如实汇报;指导发展对象填写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;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;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,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。

4、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。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:对党的理论和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;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;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;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。

5、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:同本人谈话、查阅有关档案材料、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,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。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,情况清楚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、实事求是,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,要形成结论性意见,而不是简单地以函调代替。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,不能发展入党。

6、发展对象必须要经过学院组织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学习和考核。培训不少于三天(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),毕业前有效。主要学习党章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等文件。通过考核合格者,由学院颁发结业证书。未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,除个别特殊情况外,不能发展入党。高中时期参加过培训的,到大学后原则要重新培训。

四、预备党员的接收

(一)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。

(二)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,经集体讨论后形成决议,报校党委预审。

(三)学院党委对发展对象的条件、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,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的意见。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,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。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、学习单位的,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。

(四)发展对象预审

发展对象政审合格,材料齐备后由各党支部在每年的四月上旬、十月上旬报院党政办公室预审。预审材料包括:入党申请书、建党对象考察表、思想汇报、团组织推优表、学生学习成绩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、自传、政审材料、发展对象培训合格证书、班主任意见、奖惩及成绩综合排名情况、群众座谈会记录等。没有通过预审和经过公示,不能发展入党。

成绩要求:


1、对口单招学生成绩要求


发展批次

不及格科目要求

大二上学期

无不及格科目(公选课除外)

大二下学期

无不及格科目(公选课除外)

大三上学期

1门不及格科目且补及(公选课除外)

大三下学期

1门不及格科目且补及(公选课除外)

大四上学期

2门不及格科目且补及(公选课除外)

大四下学期

2门不及格科目且补及(公选课除外)

 

2、专转本学生成绩要求:无不及格科目(公选课除外)

3、公共课程大学英语或计算机课程正考不及格,大学英语四级或计算机二级通过,可以抵充。

有下列情况者不能通过预审:

1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培训不合格的;

2、班级民主测评未过半数的(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);

3、大学四级英语未达到学校规定的本专业授予学位英语要求的;

4、组织发展前未获得奖学金的;

5、班级综合测评平均数未过班级总人数一半的;

6、组织发展前不在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的;

7、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;

8、在校期间受到学校警告以上处分的;

9、考察材料中对发展对象未指出不足的,不同发展对象考察意见或同一发展对象不同时期的考察意见雷同的;

10、思想汇报,自传等材料有明显抄袭痕迹的;

11、材料不全,弄虚作假,违反发展党员有关规定的。

除第711条外,凡不符合以上预审要求的,但对学校或社会有重大贡献的发展对象,经党支部慎重研究后,可以上报预审(同时上报相关支撑材料),党政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后,上报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发展。

(五)支部在上报预审前要通过召开座谈会(不少于8人,要签名)、个别谈话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座谈会上必须提出发展对象的缺点和不足,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预审。

()预审合格的发展对象由支部委员会提交支部大会讨论。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、投票表决。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,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。

()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:

1、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、本人履历、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,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;

2、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,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;

3、支部委员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;

4、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,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。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,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。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,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,应当统计在票数内。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,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。

()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、政治审查材料、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,一并报学院党委审批。

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: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;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;表决结果;通过决议的日期;支部书记签名。

()预备党员必须由学院党委审批。审批前,应当指派党委委员或相关人员同发展对象谈话,作进一步的了解,并帮助发展对象提高对党的认识。谈话人应当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,如实填写在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上。

()院党委审批预备党员,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。党委主要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是否完备。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、入党手续完备的,批准其为预备党员。党委审批意见写入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,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,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。党支部应当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。对未被批准入党的,应当通知党支部和本人,做好思想工作。党委会审批两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,应当逐个审议和表决。

(十一)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决议,一般应在三个月内审批,并由校党委组织部门备案。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,但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五、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

()党支部应及时将院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。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,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。预备党员必须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。入党宣誓仪式,一般由各党支部组织进行。由党支部举行的宣誓仪式,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。

()党支部要通过党的组织生活、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、实践锻炼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预备党员要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,党支部每季度要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情况进行讨论,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。预备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二学时。


()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。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。

()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。认真履行党员义务、具备党员条件的,应按期转为正式党员;需要继续教育和考察的,可以延长一次预备期,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,最长不超过一年;不履行党员义务、不具备党员条件的,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

非毕业班学生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有一门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预备期延长半年,有两门及两门以上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预备期延长一年。毕业班学生预备党员在第一学期转正,预备期内有一至两门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预备期延长半年,三门及以上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预备期延长一年;第二学期转正,预备期内有一门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予以转正,有两门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预备期延长半年,三门及以上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,预备期延长一年。征求意见不过半数者延长一年,思想汇报等材料有抄袭现象且情节严重的延长半年。在延长预备期内的预备党员若有新课程(公选课除外)正考不及格情况,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。在延长预备期内有1门挂科,给予转正,2门及2门以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。

()预备党员违犯党纪,情节较轻,尚可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,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延长预备期;情节较重的,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料。

预备党员因私出国(境)前,应报请学院党委审核并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。出国期间,以适当方式与党组织保持联系,主动汇报思想和其他有关情况。回国后,学院党委对其在国外(境外)表现情况应进行审查,依照程序讨论其转正问题。如果预备期已满或接近期满,党组织认为有必要可对其继续进行考察,适当延长考察时间。延长考察的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。考察期满,具备党员条件的,其转正时间从回国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转正之日算起。预备党员因私事出国(出境)未履行请假手续,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六个月以上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无联系的,可视为自行脱党,由原学院党委按规定办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手续,并报学校党委备案。

()按期转正、延长预备期、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学院党委批准。取消预备党员资格,必须经支部大会、学院党委讨论通过和学校党委批准。

()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: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;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;支部委员会审查;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通过;报上级党委审批。大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要进行公示、无记名投票,并组织预备党员进行转正考试和答辩。

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,对到会人数、赞成人数等要求与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相同。

()院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决议,在三个月内审批,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。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,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。党员的党龄,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。

()预备期未满的预备党员工作、学习所在单位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所在党组织。原所在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其培养、教育和考察的情况,认真负责地介绍给接收单位党组织。

基层党组织升学等原因转入的党员入党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查,对于入党手续不完备、入党材料不全或填写混乱的,应及时与其原单位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联系,辨别真伪,弄清原因。确属不熟悉有关规定或工作程序出现的失误,由原单位党组织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,补办手续和材料;无法补办的,要在其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“备注”栏中注明情况和原因。对于弄虚作假、伪造手续发展入党的,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,并报校党委组织部门批准,对其预备党员不予认定。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原单位党组织和本人。

()党支部对于新转入预备党员,应加强教育和考察。大学生预备党员入校六个月内一般不讨论其转正问题,预备期满的推迟讨论,推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,转为正式党员时,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。

(十一)预备党员转正后,应将其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、入党申请书、政治审查材料、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。无人事档案的,建立党员档案,由院党委保存。

六、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

()学院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作为党建工作述职、评议、考核和党务公开的重要内容。

() 学院党委将根据学校组织部下达的发展学生党员指导性计划比例,结合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,研究制定学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,并将计划数下分到各党支部,对上年度预备党员转正通过率不高的党支部,学院党委将对该党支部学年度发展学生党员计划数将作适当的压缩。各党支部要在每年4月上旬制订出支部年度发展计划。要在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经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年度发展计划,于每年4月中旬前报院党政办公室。发展计划如有调整,各党支部应于当年9月中旬初将调整计划报学院党政办公室。

()学院党委要重视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,尤其要重视党支部书记的选拔、配备和培训,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作用。

() 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,对不坚持标准、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、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负责人、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,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置。对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的,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,应追究经办人、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,一律不予承认,并在党支部大会上公布。

               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委员会

                  20211018




 

关闭窗口
 
访问量人数:

地址: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高新八路2号

电话:0518-85153215    

传真:0518-85153211    

邮编:222069

 版权所有:十大菠菜网正规平台_菠菜资源网-官网登录